銳評官微竟成夫妻吵架的泄憤工具?
  □馬滌明
  10月9日晚,甘肅張掖市政法委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,“張掖市委政法委宣傳部副科長王興河同志,在婚姻期間,作風極不檢點,與多名異性發生性關係,多次帶異性回家過夜……希望上級領導部門能徹查此人渣淫亂行為,嚴肅處理這種豬狗不如的畜生!”該單位初步認定是官微被盜號。(11月10日新京報)
  政法委官微舉報自己單位官員淫亂,並希望上級處理“畜生”,一看就不是官方所為。而該官微的管理員正是被舉報者本人,那麼或許可以就此推斷,是有外人進入這個微博發言。但不一定就是被盜。張掖市政法委一負責人稱,疑為夫妻吵架賭氣所為。如果確是管理員妻子所為,“舉報人”如何獲取進入官方微博,或許不難猜測:很可能是管理員在家裡登錄了官微,不小心被妻子操縱,或是被妻子獲取了登錄密碼。
  原則上,冒用政府官微發言,已涉嫌刑事犯罪,這與冒用政府名義、偽造政府公文,本質上並無二致,因為官微發佈消息,與政府發文沒有區別,不過是載體不同。然而,未盡職盡責保管政府信息工具,違規在家中登錄,造成嚴重後果的,也涉嫌瀆職。本是發佈政府信息,與社會溝通的官方信息工具,竟成了夫妻吵架泄憤的拳腳、擀麵杖,一下子讓政府官微公信掃地,成何體統?今後官微再發消息,公眾信還是不信——是官方發佈,還是兩口子打架亂髮的?
  當然了,有沒有“兩口子吵架”一事,“淫亂”之說是一時泄憤,還是確有其事,現在並不好說。張掖市政法委一官員在接受採訪時表示,該事件是否屬實,屬於同事私生活,他既不知情也不便回答。而筆者認為,接受採訪的官員,從個人身份上說,可以“不便回答”同事私生活問題。但如果真的存在“與多名異性發生關係”等情況,那就絕不只是個人私生活問題——王興河是政府官員,不是普通老百姓。
  政法委官微舉報自己幹部“淫亂”一事,有兩個問題需要向社會交代,一個是官微為何“被髮言”——是被盜了,還是夫妻泄露?一個是“淫亂”之事是否存在?如果被盜,應由警方調查,而不能一句“被盜”便再無下文。如果是“夫妻泄露”,則應追究官微管理不嚴、違規操作的責任。政府部門的微博是代表官方發佈信息、與社會溝通的公器,面孔可以不必古板,但責任問題上必須嚴肅。當下,網上偶現官微“亂髮言”現象,一些部門和領導對官微所發佈的不當言論要麼不在意,要麼把責任推給管理員、臨時工。希望政法委官微發飆這件事能引發官方對微博管理的重視。  (原標題:官微竟成夫妻吵架的泄憤工具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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